YY 91064-1999 牙科旋转器械钢和硬质合金牙钻技术条件

YY 91064-1999.Dental rotary instruments specification for steel and carbide bur.
YY 91064适用于治疗室用牙钻,不适用于精修用牙钻、技工室用牙钻及金刚石牙钻。
1牙钻型式
牙钻按其头部使用不同的材料,分为下列二种型式:
I型一-钢质牙钻;
I型一-硬质 合金牙钻。
2牙钻材料
2.1 钢质牙钻应采用GB 1299-77 《合金工具钢技术条件》中的合金工具钢制成。
2.2硬质合金牙钻应采用下列材料制成。
2.2.1头部采用YB 849-75《硬质合金牌号》中的硬质合金制成,杆部采用合金工具钢或不锈钢制成。
2.2.2 头部与杆部均采用YB 849-75中的硬质合金制成。
3技术要求
3.1牙钻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所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
3.2 牙钻的杆部尺寸应符合GB 5046.1-85 《牙科旋转器械 配合尺寸》的规定。
3.3 牙钻头部直径的基本尺寸和标号应符合GB 5046.2- -85《牙科旋转器械 基本尺寸和标号》的规定。
3.4 硬度
3.4.1钢质牙钻的头 部硬度为HRC 62 ~ 66。
3.4.2 硬质合金牙钻的头部硬度为HRA 88~91,杆部硬度不低于HRC25。
3.5颈部强度
3.5.1牙钻经颈部强度试验后,应不断裂或永久变形量应不超过下列数值。
I型一-0. 08mm;
I型一-0.05mm。
8.5.2不同品种、 规格的牙钻在测试颈部强度时的试验载荷Fi,应按表1 ~表4的规定。

YY 91064-1999 牙科旋转器械钢和硬质合金牙钻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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