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045-2013 普通产床

YY 0045-2013.General maternity beds.
4.2.2身床单一动作的基本参 数应符合表2的要求。
4.3 性能
4.3.1空载时 ,产床置于水平地面上,使床面放平,取下所有配套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身床应平稳,不允许有颠簸不平的现象。
b) 腿床与身床的高低差应不大于3 mm.
c)背板折转至最高位置时,其顶端两角与床框间高度差应不大于2mm.
d) 背板折转起动力矩不大于2.94 N. m.
e) 臀板折转起动力矩不大于2.94 N. m.
D) 腿床与身床分离后其最大移动力应不大于49 N.
g) 身床(背板与臀板平放时)在背板头端的二分之一 位置处,向下施加245 N拉力时,身床本身应无翘起现象。
4.3.2身床的臀板面承受135 kg均布载荷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臀板折转时应平稳,无明显抖动及杂音与其他异常状态。
b) 臀板折转的最大起动力矩,向上起动时为7. 35 N. m;向下起动时3.43N. m.
4.3.3在身床臀板两侧轨道上的任-位置,向下施加135 kg作用力时,另一侧应无翘起现象。
4.3.4臀板对背板 的摆动量应不大于10 mm.
4.3.5主要 配套件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托腿架:对托腿架杆施力,向下施加294 N作用力时,架杆应不下滑;向左右施力78.4N时,应.无回转现象。
b) 支肩架:对支肩架臂中心位置施加147 N的拉力,支肩架臂应无变形现象,滑块不得移动。
c)托手板:在中部施加70N作用力时,下垂距离不得超过15mm,撤去载荷后,应能复位。
4.4产床的电镀件
表面应平滑.光亮、色泽均匀,不允许有起层、起泡、擦伤、烧痕以及明显的裂纹和毛刺现象.
注:产床的电镀件允许有轻度的擦毛和次要部位上轻度的麻点和夹痕现象。
4.5产床的油漆件
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不允许有露底、起泡、剥落、开裂和明显的擦伤现象。
注:产床的油漆件允许有修补痕迹和少数机械杂质。

YY 0045-2013 普通产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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