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901-2013.Ultraviolet therapy equipment.
有效紫外辐射eabled ultraviolet radiation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及有效受照区内,预期用于照射治疗波段内的紫外辐射。
3.6
非预期紫外辐射not anticipate oltraviolet radiation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及有效受照区内,预期用于照射治疗波段以外的紫外辐射,此部分紫外辐射不用于治疗。
3.7
紫外残留辐射residual ultraviolet radiation切断紫外辐射输出后的紫外辐射。
4分类
设备按照照射人体的部位分类可分为全身照射式设备.局部照射式设备与体腔照射式设备。
5要求
5.1工作条件
设备工作条件由制造商规定,如制造商未作规定,则应满足GB 9706. 1- -200第10章的要求。
5.2 外观
设备的表面应整洁,无机械损伤明显划痕等缺陷,标记应清晰可见,操作和调节机构应灵活可靠,紧固件应无松动。
5.3 紫外辐射
5.3.1有效紫外辐射
5.3.1.1紫外辆照强 度最大应不大于200 mW/cm'.
5.3.1.2对于UVA波段.UVB波段.UVC波段,紫外辐照强度与制造商标称值的误差应不大于士20%。
5.3.1.3紫外辐照强度 的均匀性应不大于士25%;
注:对于有效受照区的受照面积小于25 cn'的情况,不要求紫外辐照强度的均匀性.
5.3.1.4紫外辐照强度的稳定性应不大于 5%.
5.3.1.5对于UVA波段,紫外照射剂量与设定值的误差应不大于士20% ,最大应不大于200 J/em* ;对于UVB波段,紫外照射剂量与设定值的误差应不大于土20%,最大应不大于5 J/cm' ;对于UVC波段,紫外照射剂量与设定值的误差应不大于士20% ,最大应不大于2 J/cm2 .
5.3.2非预期紫外辐射
应不大于表1中的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