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904-2013.Battery power supply surgical equipment for osseous tissue.
5.1工作条件 .
应符合制造商规定。如未规定,应符合GB 9706. 1- 2007第10章的要求.
5.2手机要求.
5.2.1额定转速 与频次:应符合制造商标称的额定转速和频次的数值,允差不大于士10%.
5.2.2空载噪音:不大于75 dB(A计权)。
5.2.3夹持力 ;按制造商要求夹持的刀具在承受厂家声称的轴向拉力时,不得拔出。
5.2.4径向圆跳动:不大于0.1 mm.
5.2.5轴向移动:不大于 0. 5 mm.
5.2.6表面温度: 在制造商规定的最高使用温度下,在制造商标称的额定转速和频次下,空载运行5 min,表面温度不应该超过50 C .
5.2.7输出扭矩:不低于制造商标称的输出扭矩的数值。
5.2.8过载保护功能 :手机应根据不同用途,具有相应的过载保护功能。
5.2.9手 机结构:应能保证手机充电状态下不能运行。
5.2. 10控制按钮:手机的控制按钮操作灵活可靠。
5.2.11刀具装卸 :手机各部件连通接头配合良好,装卸应方便,装卸刀具无须借助附件工具进行.
5.2. 12外观:表面加工及光泽色调均匀 ,且无伤痕.外形应圈整,讓花应清晰,不得有锋棱、毛刺、划痕等缺陷。
5.2.13使用说明 书要求:
使用说明书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制造商应声 明输出扭矩;
b) 制造商应声明夹持不同刀具的额定转速和频次;
c) 制造商应声明夹持力。
5.3刀具要求
5.3.1硬度 :硬度不低于HRC 30.
5.3.2刀具表面粗糙度;Ra≤0.4 pm(刃口除外).
5.3.3刀具外观:刀具应平整,不应有锈迹锋棱.毛刺和明显麻点;刃口应无缺口、白口.卷口,裂纹等现象。
5.3.4刀具标识:应符合 YY/T 1052的规定。
5.4消毒灭曹要求
手机的应用部分应能承受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消毒灭繭要求.
5.5电池电量要求
充满电后的电池,在1 A的放电电流下,放电时间应不小于30 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