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1146-2016 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

YY/T 1146-2016.Measurement methods of illuminance for medical optical instruments.
1范围
YY/T 1146适用于含物镜、目镜和照明装置的眼科光学仪器照度测试,其他目视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可根据适用性参照执行.
眼科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指仪器照明装置照射在物面光场中心照度测试和/或物面光场均匀性测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G 245- -2005光照度计检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照度illuminance
E
照射到表面一点处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该而元的面积.
3.
光场中心照度central illuminance of light field
E。
物面光场几何中心的照度。
3.3
光场均匀性uniformity of light field物面光场边缘部分的照度与光场中心照度之比。
4试验方法
4.1仪器设备
4.1.1测试用照度计 至少应符合JJG 245- -2005 中二级照度计的要求。
4.1.2在物面光场均匀性测试时,照度计接收器的有效直径应不大于光场直径(或对角线长度)的1/3.
4.2试验步骤 .
4.2.1眼科光学仪 器照度测试应在环境照度不大于1 lx,对测试无明显影响的条件下进行。
4.2.2被测仪器供电电压应符合标称电压,电压稳定度应控制在士2%以内.
4.2.3测试应在光源 发光稳定后进行,预热时间不少于30 min.
4.2.4照度计接收 器置于被测位置后,须待指示稳定后再读数.
4.2.5用照度计测量 光场中心照度,重复测量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4.2.6在物面光场均匀性测试时,用照度计测量边缘四个位置(见图1或图2)的照度。每一位置重复测量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YY/T 1146-2016 医用光学仪器照度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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