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669-2008/IEC 60601-2-50 : 2005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婴儿光治疗设备安全专用要求

YY 0669-2008/IEC 60601-2-50 : 2005.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一Part 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infant phototherapy equipment.
1适用范围和目 的
除下述条文外,《通用标准》中的本章适用。
1.1适用范围
增补:
本YY 0669规定的要求适用于2.1.101定义的婴儿光治疗设备,此设备采用可见光辐射来降低未满一个月的黄疸患者体内的胆红素。
1.2目的
替换:
本YY 0669的目的是尽可能确定减小婴儿光治疗设备对患者和操作者安全危害的要求,并且规定了验证这些要求符合性所需的试验。
1.3 专用标准
增补:
本YY 0669引用GB 9706. 1- 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 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为简明起见,本专用标准中GB9706.1称为《通用标准》或通用要求。
本YY 0669的篇、章和条的编号对应于《通用标准》。对《通用标准》的文本的改变通过使用下列词语来规定:
“替换”指通用标准的章或条由本专用标准的文本完全替代。
“增补”指本专用标准的文本是对通用标准的补充。
“修改”指通用标准的章或条按本专用标准的文本进行修改。
附加到《通用标准》中的条或图从101开始编号,附加的附录以AA.BB等编号,而附加的条目用aa)、bb)等编号。
术语“本标准”用来作为《通用标准》和本专用标准的合称。在本专用标准中没有对应的篇、章或条,虽然可能不相关,但《通用标准)中的篇、章或条应无更改地采用。对《通用标准》中不打算采用的任一部分,虽然可能相关,但应在本专用标准中作出声明。.
1.5 并列标准
增补:
GB 9706. 15- -1999 医用电气设备第1 部分:安全通用要求1. 并列标准:医用电气系统安全要求
YY 0505- 2005 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
GB 9706. 12一1997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三. 并列标准:诊断用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通用要求
IEC 60601-1-4 :2000医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 可编程医用电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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