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307-2004.General specification of Nd : YAG laser medical instrument with continuous wave (CW).
6.7激光光纤 传输系统的检验
目测检查或测量,检验是否符合5.6的要求。
6.8脚踏开 关的检验
脚踏开关完全浸在150mm深的水中30min。在浸没时,将其连接在相当于正常操作的电路中。启动50次,电路能正常工作,没水试验后,脚踏开关应能承受交流1500 V、50 Hz的电介质强度检查,历时1min,无击穿或闪络现象。必要时进行拆卸检查:开关内不能有进水痕迹。
6.9冷却系统的检验
冷却系统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直观法:手感或目测;
b)断水保护的检验:开启治疗机,使之工作在较低的激光功率输出状态,然后将冷却系统阻断,此时激光电源应能自动切断。
6.10安全要 求的检验
安全要求的检验应按附录A(规范性附录)规定进行。
6.11外观的检验
6.11.1油漆件
按YY 91055-1999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6.11.2 电镀件
按YY0076-1992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6.11.3铝制件
按YY/T 0193- 1994 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6.11.4塑料件
手感、目测。
6.12环境试验 的检验
治疗机的环境试验应按GB/T 14710- -1993 中气候环境试验II组、机械环境试验II 组的要求以及附录B(规范性附录)的规定进行试验和检测。
7抽样
7.1总则
治疗机应由生产企业检驗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交验收。
7.2检验形式
治疗机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3出厂 检验
7.3. 1出厂 检验采用逐台检验方式。
7.3.2出厂 检验项目为:5.9中出厂检验项目和5.1.4.5.1.5.5.1. 6.5. 2.2.5.3.5.4.5.5.5.6、5.8、5.10。
7.3.3合 格判定:每个检验项目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若有不合格项目,可返回加工进行修复,经修复后重新对该项目及其相关项目(若有)进行检测,所有检测项目合格后治疗机才能出厂。
7.4 型式检验
7.4.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