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63-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功能

GA/T 463-2004.Public order 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 system basic & public functions.
1范围
GA/T 463规定了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的公共功能.
GA/T 463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五要素”five elements of public order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五要素”指“人”“地”“物”、“组织”、“事"。“人”要素:人的自然属性和管理属性;“地”要索:地理位置和区域的表示;“物”要素:与治安管理相关生物和物体的属性;“组织”要素:由人、地、物要素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实体;“事”要素:在某一时段、由特定原因引发有一定结果的,作用于人、地、物、组织诸要素,属于治安管理范畴的事情。
3基本公共功能
3.1输入输出
3.1.1交互方式
一基于GUI的人机交互方式;
一基于Web的人机交互方式;
一移动设备、手持设备等人机交互方式。
3.1.2录入与校验
一提供关联信息的引用或提取功能;
一提供检查输人内容是否符合业务要求的功能。
3.1.3打印
一根据业务要求,提供打印(含套打)功能;
一提供由用户自定义的打印功能。
3.2 信息应用
3.2.1常 规查询
应提供多项查询条件通过与、或、非等逻辑运算形成的组合条件的查询,支持同音、不确定条件(含模糊条件)的查询,并支持查询结果的保存、输出功能。

GA/T 463-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公共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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