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343-2021 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技术要求

GY/T 343-2021.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OTT TV integration platform.
GY/T 343规定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架构、功能模块和接口等技术要求。
GY/T 343适用于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Y/T 343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互联网电视over the top TV; OTT TV基于公共互联网传送包含视频、音频、图形、文字和数据等,通过电视机、机顶盒等终端接收设备,向公众提供安全、可靠、可交互和可管理的多媒体视听业务。
注:本文件中的互联网电视是指符合国家广电总局《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广办发网字(20111181号)的互联网电视业务。
3.1.2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0TT TV integration platform对互联网电视业务进行集成和管理,提供节目集成和播出、EPG管理、用户管理、数字版权保护、计费管理等服务的平台,以下简称“集成平台”。
注1:节目集成是指对内容服务平台节目和应用的集成。
注2:集成平台的EPG管理是指终端桌面的管理。
3.1.3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平台0TT TV content service platform对互联网电视节目汇集、审核、编排和版权管理,提供符合播出要求的内容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内容服务平台”。
3.1.4互联网电视终端OTT TV terminal包括但不限于机顶盒、电视机、投影机、显示器等设备,具备互联网视听节目播放的功能。

GY/T 343-2021 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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