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39-2007.Quality of motion-picture release prints一Specifications.
GY/T 39规定了出厂的电影发行拷贝画面、声音技术质量及相关技术要求。除特别注明外,本标准适用于35m和16mm电影发行拷贝。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926- 2000 《35mm和16mm电影发行拷贝片头和片尾的技术规格》
GB/T5297- -2002 《(35mm和16mm电影发行影片字幕最大可允区域的位置和尺寸》
GB/T5300- -1994 《70mm、 65mm、35mm和16mm电影影片接头的尺寸和位置》
GB/T15769- -1995 《电影技术术语》
GB/T4638- -1997 《35mm电影发行拷贝上画面和光学声迹的位置和尺寸》
GB/T5299-2002《16毫米电影发行影片上画面和光学声迹的位置和尺寸》
3术语和定义
GB/T15769- -1995 确立的所有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画面技术质量
4.1色彩及密 度
色彩及密度应以标准拷贝为准,其色彩偏差不应超过10%减色滤光片所产生的效果;其相应部位的密度偏差不应超过士0.025L ogE所产生的密度变化。
4.2清晰度
4.2.1清晰度检验片接到原底片上或翻底片上印制出的电影发行拷贝,中心及四角部位清晰度均不应低于71线对/毫米。
4.2.2清晰度检验片接到原底片上,通过中间片工艺印制出的电影发行拷贝,中心及四角部位消晰度均不应低于40线对/毫米。
4.2.3在原底片或翻底片中的LAD标准片后接人8格清晰度检验片。.
4.2.4检验方法:用分度值为0.001mm放大50- 100倍的工具显微镜,测量发行拷贝上清晰度检验片第3-6格相同位置清晰度,取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