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389一1998.
QB/T 2389规定了锂-二氧化锰扣式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QB/T 2389适用于锂为负极活性物质、氧化锰为正极活性物质及电解质为有机电解质的扣式电池。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897- 1996原 电池总则
3技术要求
3.1外形尺寸
外形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尺寸稳定性要求按GB/T 8897中8.1执行。
3.2 开路电压
开路电压为3"8"V。
3.3放电容量
3.3.1初始期 (电池在生产后的60天内为初始期) :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2贮存期: 电池贮存12个月后,以最小平均放电时间计,应不低于初始期规定放电容量的98%。
3.4外观和极端
外观应整洁,标志清晰,无变形、锈蚀、漏液。安装在电池上的极端应始终能形成并保持良好的电接触。
3.5耐漏液性 能
3.5.1电池在放电过程中, 任何外表面应无电解质、密封剂及其它内部组分。
3.5.2按4.5进行耐漏液性能检验时,电池的任何外表面亦应无电解质、密封剂和其它内部组分。
3.6 贮存性能
在规定的贮存期后,按4.6进行试验,电池的贮存性能应符合3.1 ~ 3.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