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995-1994 工业明胶骨胶照相明胶

QB/T 1995-1994.
3.4.2.3胶冻强度杯: 容量150ml, 内径59mm, 高度85mm.
3.4.3测试
3.4.3.1胶冻制备: 在容器或胶冻强度杯中按3.1要求配制6.67 %胶液120ml,加盖置于35C水浴中15~ 30min,避免产生气泡。然后放入10士0.1 C恒温水浴中保持17土1h。
3.4.3.2胶冻强 度测定:将胶冻强度杯从恒温水浴中取出,擦净外部,去掉盖子(或塞子),迅速放在仪器圆台上测定。
3.4.4结果表示
直接从仪器上读出测定的胶冻强度数值,单位以Bloom 8表示。
3.4.5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值相差不超过10Bloom B。
3.5凝冻浓度
3.5.1仪器
试管:内径15mm,长150mm。
3.5.2 称取一定量的胶样(按绝干胶计算),准确到0.01g。 倒人已知质量的三角烧瓶或烧杯中,加入一定暈的蒸馏水,在约20C的室温下膨胀2~3h,然后将容器置于60 C水浴中,在15min内溶解成液体,加水至规定的质量,使其达到要求的浓度并使溶液均匀。
3.5.3将上述胶液倒入玻璃试管内一半之处,放入0 C冰水浴中,保持6 h ,取出倒置10s,以不流下为合格,所配胶液的百分比浓度为该胶样的凝冻浓度。
3.6灰分
3.6.1原理
干明胶在650公高温炉中灼烧,完全烧去有机物,剩下的白色或淡色的残渣即为灰分。
3.6.2仪器
3.6.2.1高温妒:可控制在650土50C范围内。
3.6.2.2瓷坩埚: 30 ~ 50ml。
3.6.2.3分析天平:感量0. 1mgo
3.6.3测试
3.6.3.1称取胶样1 ~ 2g (以含12%水分计),准确至0.001g. 置于已灼烧至恒重的坩埚中。
3.6.3.2将坩埚 置于电炉或300C电热板上加热,直至有机物基本烧去。坩埚内所盛物质不得溅出,不应使所溢出的气体燃烧。
3.6.3.3将坩埚加盖置于650士50C高温炉中灼烧至残渣全部呈白色或淡色灰分为止。
3.6.3.4将坩埚 取出稍冷却约5 min后,置于保干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
3.6.3.5重复3.6.3. 3和3.6.3.4操作,直至两次称量相差小于0.002g为止。

QB/T 1995-1994 工业明胶骨胶照相明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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