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898-1993.
QB/T 1898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1413《钟表防震手表》 (1984年版) 。
1主题内容与适 用范围
QB/T 1898规定了防震手表的最低要求和相应的试验方法。
QB/T 1898适用于标明“防震”手表的型式试验。
QB/T 1898不适用于对整批手表产品逐个地检验。因为防震试验能引起8差变化,对检验后的手表,即使符合防震手表的最低要求而没有明显损伤,也必须进行重新调整。
QB/T 1898基于模拟手表从1m高度偶然跌落到水平硬木表面时所受到的冲击。
2引用标准
GB4028计时仪器的检验位置标记
3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防震手表
符合本标准最低要求的手表。
3.2 剩余效应
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测得的瞬时日差之差。
4技术要求
按第5章规定试验时,防震手表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4.1手表每次受 冲击后都不得停走。
4.2 对于石英手表,剩余效应不得超过28/d, 对于其他类型的手表,剩余效应不得超过608/d。
4.3经受试验后的手 表不应影响正常功能和损坏外观(例如指针的弯曲或移位,自动或日历装置的损坏,玻璃破裂,表壳脚弯曲,柄轴组件弯曲、断裂和按钮损坏等)。
5试验方法
试验手表不应装表带,除非表带和手表是-一体的。
5.1 试验温度
整个试验期间,环境温度应为18~25C,温度波动不大于2 C。
5.2仪器
用于产生冲击的仪器应是一种摆式冲击仪(见第7章),也可以是符合第6章规定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