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536一2007.Mechanical clock with pendulum.
QB/T 1536规定了机械摆钟(以下简称“摆钟”)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B/T 1536适用于以机械能为原动力的各种机械摆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I部分: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 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3分类
3.1按动力源分类
-重锤式;
一-发条式:
一均力轮式。
3.2 按型式分类
一座钟;
一挂钟:
一落地钟。
4要求
4.1使用可靠性 .
4.1.1摆钟机心与钟壳固定应可靠, 并能正常上条(锤)。
4.1.2摆钟在表1规定的上条(锤)周期内不应停走,具有报时功能的摆钟不应出现停报现象。
4.2 工作温度
摆钟在- 10C~ 50"C的温度范围内应不停走,具有报时功能的摆钟应能准确报时。
4.3 走时质量
4.3.1摆钟的上条(锤)周期及满条(锤)后延续走时应符合表1规定.
4.3.2摆钟在上条 (锤)周期内的平均日差和日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4.4 日差调整
摆钟日差调整的可调范围应不小于8min,日差调整的双向调节能力应不小于4min.
4.5时分针协调差
摆钟时、分针指示应协调-致,当时针对准钟面整点时符中心位置时,分针与“12”时符中心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