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437-1992.
6.1产 品规格尺寸:用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
6.2封面及钉距: 8W日光灯下,距离250mm,目测。套印偏差用分度值为0.5mm的钢直尺测量。
6.3纸张定量: 按CB 451 .2的规定进行测定。
6.4破页: 用分度值为0.5mm的钢直尺测量。
6.5脏迹: 8W日 光灯下,距离250mm,自测。
6.6白页: 目测。
6.7印划线: 8W日光灯下,距离250mm,用分度值为0.5m m的钢直尺测量。
6.8 页数:采用计数法。
6.9断线: 8W日 光灯下,距离250mm,用分度值为0.5mm的钢直尺测量。
6.10偏斜: 将-一个本的地脚放在另一个本的天头一端,撞齐簿背,用分度值为1m m的钢直尺测量。
6.11内芯用纸白度: 用白度仪捌量兰光白度值。
6.12内芯用纸施胶度: 按CB 460的规定进行测定。
7检验规则
7.1产 品检验分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
7.2本检验采用计件法, 样本单位:本。
7.3交收检验
7.3.1按CB 2828的规定进行,采用正常检查- -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S- -4.
7.3.2不合格分类、 检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AQL值见表4。.
7.4例行检验
7.4.1按CB 2829的规定进行,采用判别水平II的一次抽样方案。
7.4.2例行检验的样品必须在交收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
7.4.3例行检验每半年进行- 一次,有下列情况时,亦应进行例行检验:
a. 变更设计、结构、关键工艺与主要原材料时;
b. 停产三个月后,重新恢复生产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例行检验的要求时。
7.4.4 例行检验的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RQL值, 按表5的规定。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产 品标志
产品上应有产品名称、制造厂名(或商标)、规格、页数等标志。
8.1.2包装标志
外包装箱.上的标志,如防湿、防热、小心轻放等应符合CB 191的规定。
8.2包装
8.2.1产 品的小包装用包装纸,内放店品合格证一张。
8.2.2外包装箱上应注明货号、重量、数量、厂名、出厂日期等。
8.2.3产品的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其包装应牢固。有特殊需要时,由供需双方按CB 6543的有关规定商定。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清洁干燥、轻装轻卸、严禁日晒雨淋。
8.4贮存
产品的贮存库内,须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