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448-1992.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磨床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4.1.2性能和结构
4.1.2.1磨床结构、布局合理,造型美观,性能可靠,操作简便,便于维修。
4.1.2.2砂轮主轴运转应平稳,启动、停止动作应可靠、准确。
4.1.2.3各 手动操作机构应轻便灵活。
4.1.2.4靠模板 与导轮之间应无间隙,靠模板定位应可靠。
4.1.2.5磨床正 常运转时,砂轮主轴滚动轴承处的温升不得大于40公,最高温度不得高于80C。
4.1.2.6砂轮自动补偿机构补偿时应灵敏可靠,最大补偿量应不低于0.05mm.
4.1.2.7刀剪定位应准确, 夹紧应可靠。
4.1.3成套性
应配齐磨床正常使用和维修所需的专用附件及备用易损件,特殊附件由用户与制造厂商定。
4.1.4电 气系统应符合CB 5226中的有关规定。
4.1.5液压系统技术要求
4.1.5.1液压系统应 符合GB 3766中的有关规定。
4.1.5.2液压系统应进 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不低于5.0MP。,保压时间不少于100min,不得有渗漏、零件损坏等不正常现象。
4.1.5.3液压系统清洁度为在100mL试样中机械杂质含量不得超过20mg。
4.1.5.4液压系统正 常工作时,油液的温度应不高于70C,温升应不大于35C。
4.1.6气动系统 应符合GB 7932的 有关规定。
4.1.7冷 却系统应能保证冷却充分、可靠。
4.1.8安全、 卫生
4.1.8.1磨床的传动机构、 电器、液压、气动部件等工作时不得有不规则的冲击声和周期性的尖叫声,空载时其噪声肉压级不得超过82dB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