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192-1991.
4检验结果判定
4.1杂质
4.1.1两个结果 均未超过规定,取两个结果平均值。
4.1.2两个 检验结果中一个不符合规定,而未超过0.5%,平均结果又能符合规定者,作合格论;平均后仍不符合规定,须增验-一个样,以三个结果平均值判定。
4.1.3两 个检验结果均比规定指标高,而未超过0. 5%或其中一个超过0.5%,另一个符合标准的,须增验-一个样。三个样品的平均结果又能符合标准者,取三者平均值。
4.1.4两个结果平均大于标准0.5%, 另行复检。
4.1.5检验结 果采用淘汰法,凡领复验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4.2绒子
4.2.1-.两个结果相差小于2%,取平均值。大于2 %时,须增验一个样,以相近二个结果为判定依据。
4.2.2两个结果 均在标准规定范围以内,互差小于2 %时,取两个结果平均值。
4.2.3两个 检验结果中一个大于规定0.5%以内,取两个结果平均值,平均值大于规定时,增验一个样,取三个结果平均值判定。
4.2.4两个检验结果均大于规定0.5%以内, 增验一个样,三个结果能在标准规定范围内,仍作合格。
4.2.5两个样 品检验结果,其中一个样品大于标准0.5%时,另行复验。
4.2.6结 果采用淘汰法,凡复验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4.2.7凡增验的, 可验预备样,复验的必须另行抽样。
4.3鸡毛, 薄片、异色毛
4.3.1两个样品平均结果, 符合标准为合格。
4.3.2两个样品平均结 果大于规定,含绒率在30%以下的,须另取除杂质后全部样品四分之一检验;含绒率30%及以上的,取除杂质后全部样品三分之- -检验,并以此作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