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186一2017.Footwear machines—Vacuum shrinking film machine.
5.3.2定型时间试验:设定机器的定型时间,进行定型操作,用电子秒表测试定型时间。
5.3.3真空度试验:关闭真空截止阀,启动真空泵,使用精度等级1.6的真空表测量真空度。
5.3.4查看声音报警装置,并按如下方法进行测试:
a)使机器进行定型作业,定型结束时查看声音报警装置是否发出报警声音;
b)切断温控器与加热电源间的控制联接,在机器加热温度范围内任意设定3个加热温度,分别对
模腔进行加热,查看温控器显示值超出设定温度后,声音报警装置是否发出报警声音。
5.3.5切断温控器与加热电源间的控制联接,合模锁紧后,在机器加热温度范围内任意设定3个加热温度,分别对模腔进行加热,查看温度显示值超出设定温度2℃~3 ℃时,加热安全装置是否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5.3.6闭合并锁紧合模装置,向模腔内注入压缩空气,并调整气压至0.3 MPa,用涂液法检查上下模接合面有无漏气现象。
5.3.7整机噪声声压级按GB/T 16769规定的方法试验。
5.4电气安全
5.4.1 急停装置按GB 14048.5—2008中附录K的要求进行试验。
5.4.2目测检查接地装置以及保护接地符号(或PE)。
5.4.3 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试验按GB 5226.1一2008中的18.2.2试验1的要求进行。
5.4.4绝缘电阻试验按GB5226.1-2008中的18.3的要求进行。
5.4.5 耐压试验按GB 5226.1一2008中的18.4的要求进行。
5.5外观质量
目测检查。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出厂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4.2.2~4.2.4、4.3.1、4.3.2、4.3.4、4.3.5、4.4和4.5.
6.2.2每台产品均应由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书方可出厂。
6.3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
6.3.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在正常生产的条件下,每24个月应周期性进行检验一次;
产品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3.3 型式检验的样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10%,至少为1台。
6.4判定与复验
6.4.1出厂检验中有某项不合格时,应消除造成该项目不合格的因素,并经复验合格,则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6.4.2型式检验中有某项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