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156一2017.Test method of artificial leather and synthetic leather-Determination of air permeability.
3.1.3试样制备与调节
距待测样品边缘100 mm以上裁取100 mm×100 mm正方形试样1块,不应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缺陷。并按照GB/T 2918—1998规定的温度(23±2)℃、相对湿度(50±10)%的标准环境下进行,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 h。
3.1.4试验步骤
3.1.4.1妳将按3.1.3的调节试样正面朝上,按照图1主视图顺序组装,确保注水台与透气台对齐。
3.1.4.2夹紧注水台与透气台,并向注水室加入不超过其体积2/3的水,确保不渗漏。
3.1.4.3 通过加压孔对空气腔持续施压,并保持1 min~2 min(不应破坏试验装置的完整性),并观察注水室中有无气泡产生。
3.1.5 结果表示
有气泡产生,试样具有透气性;无气泡产生,则试样不具有透气性。3.2试验方法B:定量法
3.2.1 试验原理
使用测量设备,使试样两侧形成空气压力差,通过测量透过单位面积试样的气体速率来确定透气性能。
3.2.2测量设备和材料
3.2.2.1 定量透气性测定仪
应符合QB/T 2799—2006中4.1的规定。
3.2.2.2三级水
应符合GB/T 6682—2008中4.3的规定。
3.2.2.3秒表
精度0.1 s。
3.2.3试样制备与调节
距待测样品边缘100 mm以上裁取直径为55 mm的圆形试样2块,不应有影响试验结果的缺陷。并按照GB/T 2918—1998规定的温度(23±2)℃、相对湿度(50士10)%的标准环境下进行调节,试样状态调节时间不少于4 h。
3.2.4试验步骤
3.2.4.1气密性检查
关闭水流控制开关和空气控制开关,向玻璃量筒中加水,并密封,然后打开水流控制开关,如果水不从排水管中流出,表明气密性良好。
3.2.4.2空白试验
先不放试样,将水流控制开关和空气控制开关关闭,将符合3.2.2.2要求的(23士2)℃的三级水装满量筒,塞紧磨口塞。打开水流控制开关,再打开空气控制开关,水从排水管处流出,当量筒内水位下降到刻度“0”位时,立即开动秒表,待水位降到刻度“100”(即流完100 mL)时,立即停止秒表,记录所需时间。
空白试验不应少于两次,结果取其算术平均值记为to(s),精确到0.1 s。两次平行测定值之差,不应大于0.5 s,否则重新试验。
对于符合3.2.2.2要求的(23±2)℃的水,流过100 mL所需的时间应为〈20±1) s。若不在此范围,应对符合3.2.2.1的透气测定仪进行调节。
3.2.4.3试样试验
将按3.2.3调节后的试样正面朝上放在空气测试室内,拧紧盖帽,按3.2.4.2步骤进行操作,记录流完100 mL水所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