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031-2017.Watch cases—Metal push-buttons.
6.3.3检验后合格与否的判断和检验后的处置按GB/T 2829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型式检验后的样本,无论合格与否均不应作为合格品出厂。
6.3.4型式检验周期一般为1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需要定型鉴定时;
b)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4镍释放量检验
6.4.1抽样数量
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3组样品进行检验,样品抽取后密封放置,不进行任何处理。必要时应制作与按钮具有相同基体材料及表面处理工艺的试验样件。
注:每组样品数量由送检单位和检测单位协商确定。
6.4.2合格判定
6.4.2.1 单组判定
如果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即判定为合格。如果检验结果未达到本标准要求时,应对保存样品进行复检,如果结果仍未达到本标准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6.4.2.2整批判定
3组被测样品全部合格,则判定整批产品合格。若有1组以上(含1组)不合格,再抽取6组样品进行复验。复验中6组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6.4.3检验周期
镍释放量检验的周期同6.3.4。
注:若按钮用的原材料已通过镍释放量检测,且后续生产过程无镍产生,则原材料的镍释放量检验合格报告可作为按钮镍释放量合格的依据。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按钮的产品标志应包含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