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864—2015.Crystal lighting pendants.
1范围
QB/T 4864规定了工艺水晶灯饰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QB/T 4864适用于以天然水品、合成水晶、石英玻璃或晶质玻璃为原料制成的灯饰配件(以下简称“灯饰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903 无色光学玻璃
GB/T 16553-2010珠宝玉石鉴定
GB 28480—2012饰品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GB/T 28796工艺水晶饰品
3术语和定义
GB/T 16553、GB/T 903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灯饰件crystal lighting pendants
用于改善照明灯具光学特性、美化照明灯具的,以天然水晶、合成水晶、石英玻璃或晶质玻璃为原料制成的装饰件。
4要求
4.1原材料
生产灯饰件的原材料应符合GB/T 16553、GB/T 28796、GB 28480一2012的规定。
4.2 外观质量
灯饰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5试验方法5.1原材料
按GB/T 903及GB/T 1655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5.2外观质量
不借助光学放大装置,用目测方法进行检验,气泡尺寸用5倍放大镜测量。
5.3物理性能
5.3.1表面粗糙度
用表面粗糙仪测量。
5.3.2折射率
按GB/T165532010中4.3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5.4 有害物质限量
按GB/T 2679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5.5加工精度
用分度值为0.02 nm的游标卡尺测量。
6检验规
6.1组批
按每班生产的同十品种、同入类型、同一等级的产品为一批。
6.2抽样
每批随机地取10件X,5件为检样,5件为备样,若该批产品总数低10件则全检。
6.3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检验和型式检验
6.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
6.3.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进行型式检验:
a)更改关键工艺或更改主要设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