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870—2015.Leather softness tester.
5.2.2皮革柔软度测试仪在15 min内,量表零点相对漂移不应超过测量范围上限值的士0.1%。
5.2.3皮革柔软度测试仪在30 min内,量表标定值相对漂移不应超过标定值的士0.5%。
5.3结构特性
5.3.1测试时砝码连同顶伸棒应靠自重降落。
5.3.2砝码连同顶伸棒降落最大行程的时间应为(1.5土0.5) s.
5.3.3 顶伸棒和砝码总荷力应为(5.2土0.1)N。
5.3.4砝码圆柱块直径应为(60.0土0.1) mm。
5.3.5顶伸棒直径应为(4.9士0.1) mm,其处于自由状态时对上夹钳面的外伸长度应为(11.5士0.1 ) mm。
5.3.6测试环内孔和测量座的直径应符合表2的要求。
注:试环内孔直径按不同皮革材料选择,以测得柔软度值20一60为宜。
5.3.7测试仪的调零钢板直径为(60.0士0.1) mm,厚度为(1.2±0.1) mm。
5.3.8顶伸棒许可行程应符合表2的要求。
5.3.9 钳夹的夹持力应为(80±10)N,应确保在顶伸棒降落前、降落过程及最终释放之前,能有效夹持被测皮革。
5.3.10量表测头施加在砝码上的弹簧力应线性递减,在量表示值零点处时弹簧力应为(0.73士0.10)N,而在量表示值6.5 mm处时弹簧力应为(0.50士0.10)N。
5.4装配质量
5.4.1顶伸棒和砝码圆柱体应同轴,其同轴度误差不应大于0.05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