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265—2017.Fur—Sampling-Number of items for a gross sample.
1范围
QB/T 1265规定了从商业批或生产批中抽取整张样品数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毛皮。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批样gross sample
从一个商业批或生产批中选择的整张样品。
3取样方法
3.1如果相关各方对取样没有特别的约定,推荐按3.2~3.4进行取样。
3.2应保证取样是随机抽取的,可使用适当方式,用随机抽取表进行。
3.3按公式(1)计算批样的取样数量:
n=0.2√N
式中:
n——批样的取样数量;
N—商业批或生产批的产品总数量。
3.4 在任何情况下,取样的数量不应少于2.4取样报告
取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本标准编号;
b)每批的情况;c)每批的数量;
d)批样的取量数量;
e)取样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f)实际操作与本标准的不同之处;
g)取样人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