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081-2017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热稳定剂技术条件

QB/T 5081-2017.Specificiation of thermostabilizer for unplasticized polyvinyl chloride(PVC-U) profiles.
5.5灰分偏差
5.5.1灰分按GB/T 9345.1一2008的方法A进行检测,试样质量约为2g,地蜗(已恒重)容积为30 mL~50 mL,煅烧温度为(800士50)℃,煅烧时间1h,称重,在相同条件下,再煅烧30 min,直至恒重(即相继两次称量结果之差不大于0.5 mg).
5.5.2灰分偏差为当前受检稳定剂样品的灰分值与同一型号稳定剂灰分的标称值或对比样品灰分值的差值。
5.6 熔点偏差
5.6.1熔点按GB/T 11409.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样品需研细混匀后待用。
5.6.2熔点偏差为当前受检稳定剂样品的熔点值与同一型号稳定剂熔点的标称值或对比样品熔点实测值的差值。
5.7 塑化时间差、平衡扭矩差
塑化时间、平衡扭矩差的测定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5.8初期色差
参见附录A的规定进行。
5.9动态热稳定性色差
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
5.10重金属限量
按QB/T 4340一2012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标志
热稳定剂的包装上应有清晰标志,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本标准编号、净质量、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防湿和防晒。
6.2包装
液体热稳定剂应使用新制镀锌铁桶或塑料桶包装,固体热稳定剂应使用涂塑袋包装。
6.3运输
运输时应用洁净的运输工具,避免包装破损或混入杂物,防止曝晒和雨淋。
6.4贮存
热稳定剂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防止日光直射,远离热源,贮存环境温度不应超过60 ℃。贮存期自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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