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094.5—2015.Woodworking saws—Compass saws.
4.1.2手柄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金属、硬木、工程塑料或其他材料制造。
4.2表面质量
4.2.1 锯片表面不应有黑斑、锈斑、裂纹等缺陷。
4.2.2手柄应光滑、完整,无裂纹、毛刺等缺陷,木柄应经涂漆等表面处理。
4.2.3 锯片的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3.2 um,经磨齿后的齿面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1.6 um.
4.3锯齿
4.3.1锯齿应锋利、形状完整,磨齿齿部应加工完好,齿根不应有裂纹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4.3.2分齿后的锯齿应形状完整,且不应有分齿明显不对称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4.4硬度
4.4.1锯片的硬度不应小于73 HRA。
4.4.2经硬化处理的锯齿部位硬度不应小于570 HV。
4.5弯曲强度
A型鸡尾锯锯片经弯曲试验后,应能回复原状。B型鸡尾锯锯片不作弯曲强度试验。
4.6形状公差
锯片的横向直线度误差不应大于0.20 mm。A型鸡尾锯锯片的纵向直线度误差不应大于1.50 mm,B型鸡尾锯锯片的纵向直线度误差不应大于0.20 mm.
4.7装配质量
锯片与手柄的装配连接应牢固、可靠,无松动、偏斜等影响使用功能的缺陷。
4.8安全
4.8.1 鸡尾锯在待用状态下,锯齿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
4.8.2产品说明书中应有安全使用方法及儿童不宜触及等提示说明。
5试验方法
5.1基本尺寸
鸡尾锯的基本尺寸采用通用量具检验。
5.2材料
材料由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的质量保证书,有争议时按相应标准检测。
5.3表面质量
5.3.1锯片和手柄的表面质量采用目测和手感检验。
5.3.2表面粗糙度用符合GB/T 6060.2的标准样块进行检验。
5.4锯齿
锯齿采用手感和目测检验。
5.5硬度
5.5.1锯片的硬度试验按GB/T 230.1的规定,在锯片的两侧平面上测量。
5.5.2锯齿部位的硬度试验按GB/T 4340.1的规定,在锯齿尖部0.5 mm范围内测量,如图4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