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538 - 2013.Water-based flexographic resistance to high-temperature pre-printing ink.
4.9.3检验条件
在温度(23+2) c,相对湿度(65士5) %的室内进行试验,避免日光直射,避免影响测试的药品、气体、蒸气、灰尘等物质的污染,避免振动、风吹。
4.9.4检验步骤
4.9.4. 1将特测光油用丝棒刮于基材上, 用电吹风吹10s,裁成300 mmX60mm大小的样品,将样品固定在橡胶固定板上。
4.9.4.2将胶版印刷纸裁成2900 mmX50 mm大小的测试纸,固定在摩擦滑块上,选择500g砝码,置于摆臂上。
4.9.4.3 设置摩擦次数,从200次开始测试,如不带色,继续增加摩擦次数,以20次为梯度,直至测试纸带色为止。
4.9.5检验结果
测试纸上无墨迹时的次数为该光油的摩擦次数。测试应平行进行2次。
4.10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
按QB 2930.1进行检验。
4.11铅、 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
按QB 2930.2进行检验。
5检验规则
5.1组批与抽样
5.1.1 组批
以一次投料单机或机组完成的单位产晶为-批。
5.1.2 抽样
产品按GB/T 3186方法进行取样,样品应分两份,一一份密封备查, 另一份作检验用样品。
5.2检验分类
5.2.1分类
产晶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2.2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颜色、细度、黏度、pH、流动性。
5.2.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当有下列情况之一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后,型式检验周期6个月,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检验周期为12个月: .
d)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上级质量 监督部门抽查时。
5.3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