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361 - 2012.Clean bright creams for leather.
4.4.2测定步骤
称取样品2.0g,置丁200 mL烧杯中,加入新煮沸并恢复至窒温后的蒸馏水100 mL.用磁力搅拌器搅拌并加热直至试样亢全溶化。停止加热。在磁力搅拌下冷却至室温,过滤。取其水溶液(滤液),用校正后的酸度计测定pH.
4.5 光泽增加值
按QB/T 1466的规定执行。
4.6稳定性
4.6.1 仪器
a)恒温箱:精度土2 C:
b)冰箱:精度土2C. .
4.6.2测定步骤
任取样品2支,置于(40土2) C的恒温箱中,24 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观察:任取样品2支,置于(-10士2)心的冰箱中,24 h后i取出,恢复至蛮深后观察。
4.7对皮革表面的影响
4.7.1试剂
200#汽油。
4.7.2器具
a) 圆型海棉擦(除去阀芯) ;
b)标准测试牛皮:黑色磨光牛皮160 mmX 160 mm。
4.7.3测定步骤
取一盒皮革洁亮膏产品. 均匀地涂抹于法净待测牛皮上,室温下静止6 h后,用海棉擦沾200#汽油擦去牛皮表面的上光剂,在自然光下(川阳光直射),口测牛皮表面的状态。
5检验规则
5.1检验的分类
5.1.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1 '前需经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色泽、气味,pH及稳定性。
5.1.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1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或配方调整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 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的烧异时:
d)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国家质最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5.2组批与抽样
同一批投料,间一批规格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经工1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抽样按GB/T 6679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