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0448-1994.Specification for anti-reflection coatings of glass optical elements.
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 20448规定了在玻璃光学元件上镀制的氟化镁减反射膜的最低光学要求和耐久性要求。
1.2适用范围
SJ 20448适用于玻璃光学元件.上镀制的氟化镁减反射膜。
2引用文件
GB 2423.17-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GJB 1525-92激光光学元件总规范
3要求
3.1 材料
镀膜材料应采用光谱纯的氟化镁。
3.2镀膜面积
光学元件应在其整个有效通光孔径范围内镀膜。除另有规定外,当光学元件图纸或订货文件未规定有效通光孔径时,允许不镀膜的范围应符合表1的要求。
在规定了有效通光孔径情况下,有效通光孔径以外部分的镀膜范围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
定。
3.3镀膜质量
镀膜质量应均匀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3.3.1物理要求
膜层应无脱膜、起皮、裂纹或气泡等损伤现象。
3.3.2外观要求
位于焦平面的镀膜元件表面不允许有超出元件图纸允许的色斑、油渍、条痕或斑纹等缺陷除非元件图纸或订货文件中另有规定,位于焦平面以外的镀膜元件表面上的色斑、油渍、条痕或班纹等缺陷符合下列要求时是合格的。
a.3.4.1条和3.4.3条中的透射率和/或反射率要求;
b.3.5.5条中的附着力要求;
c.3.5.4.2条中的对努氏(Knoop)硬度大于450kg/mm的基片的重度磨擦要求,或者3.5.4.1条中对于努氏硬度小于450kg/mm2的基片的中度磨擦要求。
注:对于本规范而言,当光学元件难以确定是否位于焦平面时,邇常按其位于焦平面内的情况进行处理。
3.3.3溅滴和针孔
膜层上的溅滴和针孔应被视作麻点,并且其尺寸和数量不应超过元件图纸或订货文件上所规定的要求。
3.3.4表面疵病(擦痕和麻点)
膜层上的擦痕和麻点不应超过元件图纸或订货文件中所规定的要求(不含基片上的擦痕和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