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050-1998.
4.8力标尺刻度、扇形摆体上的垂直位置和待工作位置的指示刻度,均应清晰、醒目。
4.9电子数码显示撕裂仪应根据试验方法标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测量辅助功能。电子数码显示撕裂仪应有求取撕裂度平均值、撕裂指数及多次测量值的标准偏差、变异系数等功能。测量结果的输出打印项目,应根据需要设定。
4. 10撕裂仪的安全性、加工装配、外观、电气设备等要求应符合GB/T 14253 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试验用仪 器、工量具和检具
检验(检定)时使用的标准器和工量具包括:
a)专用力值校验砝码[质量允差相当于6级(M:)]校验砝码的实际质量应根据各级量程的质心距常数及选定的检测点值设计,各级量程所用砝码不能通用,一般每级量程砝码为一套5件。
b)卡尺、钢板尺等通用工具量具.
5.2试验 条件
试验应在4.1规定的条件下进行。
5.3对4.3示值准确度的检验
5.3.1检验点的确定:在各级量程的测量范围内选取均匀分布的五个检测点,一般宜选定在测量上限值的20% .35% ,50% ,70% ,90%或10% ,30% ,50% ,70% ,90%各点。
5.3.2检验应按 下列项目顺序进行:
a)水平与垂直基准调节(见GB/T 455. 1-1989附录A的A2);
b)指针零点调节(见GB/T 455. 1-1989附录A的A3);
c)示值准确度检验。
5.3.3示值准 确度检验
示值准确度校准原理见GB/T 455. 1-1989附录B.
将专用力值校验砝码,安装在扇形摆体的示值检验孔中,升起摆体停置在待工作位置,指针停靠在指针档板上,然后按下摆体控制板,摆体被释放做一次模拟撕裂试验,此时指针被推移至力标尺的某--刻度位置,指针指示出的力值应与专用力值校验砝码的标称值一致。每个检测点应重复试验三次,以校验砝码标称值为依据,以指针示值为读数,按式(1)和式(2)计算示值相对误差和示值重复性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