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055-1998 纸与纸板厚度测定仪

QB/T 1055-1998.
对瓦楞纸板厚度仪,应检验两测量面间距离为2mm.9mm及18mm三个高度时的平行度,具体检验时.测量垂直方位上靠近边缘四个位置的高度,得到四个高度值,两测量面间平行度误差按ISO3034:1976附录A的A2.4(d)中的公式计算。
方法二为加严检验法,生产检验应优先采用。
5.2.5示值准确度的检验
示值误差与示值重复性误差的检验按ISO 3034:1976附录A的A2.3或GB/T 451.3附录A的A4进行。
5.2.6厚度仪接触面积和接触压力的检验
按GB/T 451.3--1989附录A的A3进行。
接触面积与接触压力可采用任何适宜的方法检验。
接触面积与接触压力可在产品总装配前进行检验,出厂检验应以质量检查部门出具数据为判定依据。
5.3对4.2.4,4.2.5.4.3,4.4,4.5,4.6各条按要求进行实测或目测检验。
6检验规则
6.1厚度仪出厂检验应按本标准进行全数检耷。
6.2厚度仪可计量主要性能指标必须全部达到本标准要求,非计量-般性能的不合格项允许返修达到合格。
注:非计量-般性能,指表面质量及对整机计量性能不构成影响的非址化指标。
6.3厚度仪质量级别应在合格判定后划分,级别划分按本标准表2.表3规定。
6.4厚度仪包装 人库前须进行抽样复检。复检规则如下:
a)复检采取分层随机抽样;
b)复检合格判定数为零;
c)复检样本为交验批量的10% ,抽样台数的小数进位为整数。批量为20台以下时,样本应不少于3台,批量为10台以下时,样本应不少于2台;
d)样本按本标准要求逐项检查,样本中若出现不合格品,则应进行二次扩展抽样,扩展抽的比例为交验批量的20%(不包括第-次抽取的样本)。二次抽样中如再出现不合格品,则应全批拒收,经挑剔返工后重新组批交验。
6.5厚度仪出厂检验主要项目的实测数据应记人随机文件.没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产品不能出厂。

QB/T 1055-1998 纸与纸板厚度测定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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