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070-2001.
5.1.7负荷试验
在空运转试验后进行,试验力为980kN即高压压力表示值为31.2MPa,上梁行程次数为40次/min,试验时间为3min.试验过程中,液压、冷却、润滑系统应无明显渗漏及互相混入等现象。
5.1.8 寿命试验(抽查)
必要时在用户厂进行抽查,应符合4.1.9规定。
5.2检验规则
5.2.1产品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5.2.2 产品应逐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4.1.2.3、 4.1.2.4、 4.1.2.5、 4.1.2.6、 4.1.2.8。
5.2.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累计生产50台以上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5.2.4 型式检验的抽样台数为每批量的2%,但不少于1台。
5.2.5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5.2.6型式检验如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产品应有指示润滑、操纵、安全等的标牌或标志,并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各种标牌应清晰耐久。标牌应固定在明显位置,标牌的固定位置应平整牢固、不歪斜。
6.1.1 产品标牌的基本内容包括:
a)产品型号及名称;
b)出厂编号;
c)出厂日期;
d)制造厂名称:
e)采用标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