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077-1991.
5.2.5计量杠杆准确 度试验(槽口试验)
5.2.5.1将计量杠杆安装 在检定架上,然后在重点刀上挂一专用的砝码盘,再把主、副游砣移至零点分度线上,调整平衡。
5.2.5.2将主游砣移至主标尺最大秤量分度槽口上,在砝码盘中加放适量的砝码M,使之平衡,按下式求出主标尺一个槽口应在砝码盘内所加的砝码值m.
m-N
式中: N-主标尺 分度槽口数(不包括零点)。
5.25.3逐个检定主标尺 分度槽口秤量,副标尺检验包括末端秤在内的三个秤量值。其允许误差为4.2条秤量允许误差的1/2.
5.3空秤及变动性、 承重点秤量、灵敏度和计量杠杆准确度试验(检衡车法)
5.3.1空秤及变动性试验 按 5.2.1条规定进行。
5.3.2承重点试验将 检衡车分别推至轨道衡每对承重点及轨道衡中心位置,各往返一次,允许误差应符合4.6条规定。
5.3.3秤量试验用两辆检衡 车从轨道衡两端上衡检验六次,允许误差应符合4. 2条规定。
5.3.4 灵敏度试验在进行5.3.2和5. 3.3条试验时,检验灵敏度,应符合4.4条规定。
5.3.5计量杠杆准确度试验(槽口试验)按5.2.5条规定进行。
5.4重复 性试验
在秤量范围内任意选取一秤量,在实际相同的测量条件下,重复加载三次,所得结果应符合4.5条规定。
5.5最大安全载荷试验
以时速不大于7 km,在承重轨的全长上可通过重t不大于最大秤量 的130%的机车,往返运行辗压三次,应符合4.7条规定。
5.6计量杠杆 与杠杆试验
均用目测。
5.7承重梁试验
用钢直尺检验,应符合4. 10条规定。
5.8 刀、刀承,挡板试验
5.8.1 硬度试验:用洛氏硬度计检验距工作面2~4 mm处,测四点硬度值,取后三点硬度值,均应符合4.11.1和4. 11.2条规定。
5.8.2表面粗糖度 检验:用粗糙度样块比较。
5.8.3检验4.11.3和4.11.4条时,目测。
5.9铸件、锻件、冲压件、焊接件、电镀件、氧化件、油漆件、基础试验均用目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