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 20561-1995.Terminology for military fiber-optical communication.
1范围
1.1主题内容
SJ 20561规定了军用光纤通信的术语及定义。
1.2适用范围
SJ 20561适用于军用光纤通信系统和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鉴定、使用、维修以及与上述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
2引用文件
本章无条文
3定义
除本标准规定的术语外,其它术语见SJ 1677-80《光纤光缆名词术语》和SJ 1678-80《纤维光学连接器名词术语》。
3.1光纤通信 fiber-optical communication
以光波作为载波,光纤作为传输媒质来传递信息的通信方式。
3.2光纤传输系统optical fiber transmission systen
以光纤为载体,使用和传输媒质相关的设备,以任意形式的信号(例如:模拟、数字等)来传输信息。
3.3基本光纤子系统basic fiber optic subsystem
光发射机、光接收机以及在它们之间提供光通道的光纤链路的系列组合。
3.4光纤子系统fibr optic subsystem
互相连接的基本光纤子系统的组合,其中有些部分可以在基本光纤子系统之间共用。
3.5光纤系统fiber optic system
所有互相连接的光纤子系统的组合,其中有些部分可以在各光纤子系统之间共用。
3.6光相干系统optical coherent system
以使用高度相干的激光源为基础的光传输系统。可以在发射端对光载波的相位、频率和偏振状态(除幅度外)进行调制;在接收端,通过与光本地振荡器混频进行有效检测。(例如:外差法或零拍法检测)。
3.7综合业务数字网integrated services digital network( ISD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