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181-1991.
5技术要求
5.1外观质量
5.1.1烘漆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主要可见部位应无明显的流漆、起泡以及碰滦等缺陷。
5.1.2机头表面不应有锈斑.污渍,标牌应清晰、完整、位置正确、无明显伤痕。
5.1.3机头外露零、 部件及螺钉头部,不应有毛刺。
5.1.4电镀件镀层表面应平整光滑 、色泽一致,不应有漏镀、起皮、斑点、擦伤及锈蚀等缺陷.
5.1.5发黑件表面应色泽-致,不应有空白、沉淀物光斑点、擦伤及锈蚀等缺陷。
5.2机器性能
5.2.1 缝线张力、压脚压力、线迹长度应能调节。
5.2.2压脚提升高度应不小于3mm。
5.2.3线迹长度,中厚料不短于3mm、薄料不短于1. 6mm.
5.3缝纫性能
按6.3条和表1规定的试验条件进行.缝纫试验时,不得有断针、断线.跳针、浮线等缺陷,线辫缝应出线畅爽。
5.3.1普通缝纫 ;缝紉长度500 mm.
5.3.2厚料缝纫;缝纫长度500mm。
5.3.3薄料缝纫:缝纫长度500mm。
5.3.4连续缝纫:继纫圆圈5圈。
5.3.5线辫缝:编结长度50 mm。
5.4运转性 能
5.4.1运转噪声按最高缝速的90%在空载条件下进行。
a. 耳听时应无异常噪声;
b.用声级计测试时,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82dB(A)。
5.4.2在空载条件下,最大启动扭矩应不大于0.25N .m。
5.4.3运转时润滑系统的供油及回油应良好,各结合面不应漏油。
5.5附件和备件
每台机头配备的附件与备件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或装箱单规定。
6试验方法
6.1外观质量
在光照度为600土2001x下,距机头中心500mm处,时间不超过2min(允许转盘变換方位)目测检验。
6.2 机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