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183-1991.
4.6 基本尺寸45.5*801*mm、中4+8.0*mm 使用专用塞规检验。
4.7 基本尺寸K平面宽度8士0. 1mm,5.3士0. 1mm测量方法为:
a. 将被测零件K平面固定在支撑块上,且放置在平板上;
b.用杠杆百分表.高度量块分别测量 上述基本尺寸。
4.8基本尺寸92.2士0.3mm,38Hmm、26.5士0.2mm、6士0.2mm按公差等级选用相应精度的通用量具测量。
4.9螺纹SM1/8" X44按ZBY 17011中6.2条2级精度要求,中径用螺纹塞规,小径用塞规检验。
4.10 热处理硬度用维氏硬度计测定,测量部位见图1所示。
4.11表面发黑按 ZBY 17012中2.1和2.2条规定检验。
4.12表面粗糙度选用相应的粗糙度比较样块目测检验及粗糙度仪测量检验。
5检验规则
5.1 产品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5.2收货方有权在订货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计数抽祥检查方案对提交检查批进行驗收检验。
5.3检验项目 、检查水平、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见表1。
5.6产品合格批的判定:第一组以不合格品数计,第二组以不合格项数计。两组均合格为批合格。
5.7被判为不合格的提交检查批 ,应由制造厂进行全数检验,在剔除不合格品后重新组成批交验.提交检验时领附复验记录。如该批仍判为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得再申请验收。
5.8在判为合格的检查批中,应把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用同类的合格品替换或整修为合格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ZBY17004规定。
附加说明:
QB/T 1183由中国缝纫机工业标准化质量检测中心站归口。
QB/T 1183由上海市缝纫机研究所负责起草。
QB/T 1183主要起草人刘强田、李明章、朱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