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201-1991.
5技术要求
5.1 凿身
5.1.1 平口凿的凿身可用同一种材料制造,或由两种不同材料复合制造。复合制造的凿身必须粘合牢固.不得有夹缝和夹灰。凿身必须能经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冲击负载和弯曲负载。
5.1.2凿身硬度 HRC55~63.从刃口始,该硬度的有效长度不短于35mm.
5.1.3 刃口厚度不得超过0. 3mm,刃口不得有缺口,并与凿身中线垂直。
5.2 颈部、尾部或锥尾部应与凿身中心线同轴,其形状和尺寸的确定,应能承受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弯曲负载和冲击负载。
5.3手柄
5.3.1 手柄的形状应适于握捏,它的尺寸应与凿身成比例,以保证木工凿整体的匀称。
5.3.2 手柄的材料应具有必要的抗冲击强度和抗弯曲强度。它可用木材或塑料制造。木制手柄应用套箍加固,木材纹理应纵向,不允许有裂纹.蛀孔和腐朽等缺陷。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15%, 塑柄不得有气孔、裂纹等缺陷。手柄表面应平整光滑。
5.4 表面质量
5.4.1钢 面应无裂缝等缺陷,表面粗糙度R的最大允许值为6. 3μm。
5.4.2凿身 与颈部或锥尾部交接处,允许有直径不大于2. 5mm的麻点4个。
5.4.3平口凿的金属表面不得有锈蚀现象。若采用发黑和发蓝处理时,其钢面与刃口斜面必须抛光。
6试睑方法
6.1硬度试验
按GB/T 230的规定,在离刃口35mm以内的钢面上测量。
6.2 尺寸检验
尺寸检验采用通用量具。
6.3表面质量检验
表面粗糙度按GB/T6060.2的规定。表面质量的评定用目酬检验。
6.4刃口冲击试验
在工作台上放置--块大小适中的铅块(PbSb4),用手握住木凿的柄部或颈部,借手腕和肘部之力,在铅块表面猛击6次,刃口应无裂缝或缺口。
6.5凿身弯曲试验
凿身弯曲试验如图7所示。弯曲负载应作用于距A点75mm处,在施加弯曲负载前后,均需测出自固定基点至A点和B点的距离。固定(永久)弯曲度为两读数之差。允许的最大固定(永久)弯曲度在A点为1mm,在B点为3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