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689.21-2008.Leather-Physical and mechanical tests-Determination of the static absorption of water.
4.3模刀 ,内壁为圆柱形,直径70 mm+1 mm,符合QB/T 2707的规定.
4.4天平,准确度为 0.001 g.
4.5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符合GB/T 6682- 1992中三级水的规定。
5取样和试验条 件
5.1按QB/T 2706进行取样,用模刀(4.3)从粒面切取三个试样,按QB/T 2707进行空气调节。
注:如果- -批样品中被测样晶为三张(成三张以上),每个样品只切取-个试样,但总的试样数不少于3个。
5.2称量试样的质量 ,精确至0. 001 g,或按QB/T 2715测量试样的体积。
5.3试验应在温度20C土2C或23C土2C的环境中进行。
6程序
6.1清洗库伯尔皿(4.1),确保清洁.无油脂。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4.5)润湿库伯尔m的内表面,倒出多余的水。
6.2将库伯尔皿A部分在下,B部分向上,加入20C土2C或23C土2C环境下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4.5),使液面保持在刻度部分的0mL至1mL之间,记录刻度读数。
6.3将试样 放入库伯尔皿的B部分,倾斜库伯尔皿使蒸馏水缓缓流入B部分,使试样全部浸没。将库.伯尔皿放置在水平平面上,用橡胶塞C将口盖住,防止水分的燕发.
6.4试样浸泡到规定的时间(见6.5的注1)后,拾起B部分,使水流人A部分,全部流完后1min,读取水的刻度,计算水的吸收量.
6.5如果要求间隔性地测量水的吸收量,迅速将库伯尔皿放平,使水流回圆简B部分,再次浸没试样,重复6.4的操作。
注1:对大多数试验,测量两个时间段的吸水量已经足够了.如果可能的话,可以按下列时间段进行测量:15 min士0. 2 min,30 min士0. 2 min,60 min士0. 2 min, 120 min士0.2 min,24 h士0.1 h。
注2:水从B部分流人A部分后控水的1 min,不能算作前一个时间段试样吸水的时间,但是应作为下- -个时间段
的吸水时间。例如:测量同-一个试榉15 min.,60 min的吸水量,开始时间记作“0" ,后续的操作时间为:
15 min,开始排水(水从B部分流人A部分);
一16min,读取水的刻度,并再次将水回巍,浸设试样;
- 60 min,开始排水(水从B部分流人A部分);
-61 min,读取水的刻度。
7结果的表述
吸水量Q为每100g皮革试样吸收水的毫升数,以%表示,按式(1)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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