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337-1991 卷笔刀

QB/T 1337-1991.
5技术要求
5.1卷削能力
能卷削的数量不少于6支(铅笔芯尖部应无影响书写等的缺陷,木花厚度应小于0.40mm)。
5.2断铅
铅笔在卷笔刀卷削时不允许发生3次以上的断铅。
5.3笔芯锥度
铅笔经卷削形成的外形锥体的角度应达到18.--$或22°g。
5.4刀片硬度
刀片经热处理后﹐硬度不小于HRA 78.5(HRC55),但不能期刃。
5.5壳牢度
壳体最小受力截面处能承受不小于118N的外力作用。
5.6杭蚀性
卷笔刀的刀片抗蚀能力测定,按GB 5942进行试验,周期为15min,抗蚀性能的评价参照GB 5944,刀片生锈片数应小于16%。
5.7外观
卷笔刀的塑料外壳应光洁、整齐、不变形、不缺损、无裂痕和明显的缩痕。卷笔刀的刀片应平直,无锈点.允许有轻徵麻点.纹路。
6试验方法
6.1试验方法规定采用GB/T 149硬度为HB的高级木杆石墨铅笔。
6.2卷削能力的测定
6.2.1使用(卷笔刀卷削能力测试仪)见图5。
6.2.1.1将待测卷笔刀装在固定在夹具上.使其卷削中心轴线重合。
6.2.1.2将铅笔装上转轴夹具,进给力加到10N。
6.2.1.3按慢速档启动测试仪,连续卷削6支铅笔后,木花应连片。
6.2.1.4︰用分度值为0.01mm 的外径千分尺,测量第6支铅笔卷削结束时的木花厚度不大于0.40mm 。
6.2.2手卷测试
6.2.2.1 手卷6支。
6.2.2.2同6.2.1.4条。
6.2.3卷削能力仲裁
当卷削能力测试仪和手卷测试结果有分岐时,以合格的卷削能力测试仪所得的结果为准。
6.3断铅测定
6.3.1用卷出铅芯后的铅笔进行测试。
6.3.2用手卷削铅笔,如发生铅芯断裂,应继续卷削﹐或更换铅笔进行卷削测定﹐如连续发生铅芯断裂,则判定为断铅。
6.4 笔芯锥度的测定
6.4.1―使用待测卷笔刀,将铅笔卷削成圆锥形。
6.4.2用分度值为2的万能角度尺,测量铅笔被卷削成的锥体角度(见图6)。

QB/T 1337-1991 卷笔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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