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375-1991.Caaned tried fish.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375规定了熏鱼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QB/T 1375适用于以淡水鱼(青、草、鲤等)、海水鱼为原料。经加工外理、油炸、浸汁、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熏鱼罐头。
2引用标准
GB 1534花生油GB 1535大豆油GB 1536菜籽油GB 1537―精炼棉籽油GB5461食用盐GB317.1白砂糖
GB 2717酱油卫生标准GB 8967谷氨酸钠
GB4789.2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 5009.11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 5009.13食品中锏的测定方法GB 5009.16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GB 5009.17食晶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QB 1006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OB 1007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ZBX 70004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ZBX 70005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产品分类
熏鱼罐头按原料品种分为以淡水鱼为原料的熏鱼罐头和以海水鱼为原料的熏鱼罐头两类。
3.1以淡水鱼为原料熏鱼罐头的产品代号为467.3.2以海水鱼为原料熏鱼罐头的产品代号为4671。
4技术要求
4.1原辅材料
4.1.1鱼采用新鲜或冷冻良好的鱼,肌肉有弹性。骨肉紧密连接。不得使用变质的鱼。
4.1.2植物油应符合GB 1534、GB 1535、GB 1536或GB1537的要求。
4.1.3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要求。
4.1.4白砂糖应符合GB317.1的要求。
4.1.5酱油应符合GB2717的要求。
4.1.6谷氨酸钠应符合GB 8967的要求。
4.1.7苗香、桂皮、丁香干燥,无每变,香味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