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473—2000 喷火灯

QB/T 1473—2000.
1范围
QB/T 1473规定了喷火灯的定义、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QB/T 1473适用于以煤油、车用汽油、轻柴油为燃料的,用于钢铁、机械制造、工矿电讯的有色金属加温、焊接、烘铲油漆、冬季发动机加温(非燃料部分)、防水材料施工、肉食品去毛加工和水暖管路的烘烤等范围的喷火灯(简称“喷灯”)。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液化石油气等为燃料的喷灯。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2829-1987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GB 253--1989煤油
GB 191--- 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84-1993车用汽油
GB 252--1994轻柴油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火焰有效长度
对不同规格的喷灯,所规定的从喷火口到火焰温度测试点的距离。
3.2火焰温度
在本标准规定有效长度处的火焰温度。
3.3最大贮油量
喷灯灯壶能贮燃料油的最大容积(L)。
3.4 最大工作贮油量
最大贮油量的三分之二。

QB/T 1473—2000 喷火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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