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539-2005.Brass sheets and strips for watches and clocks.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
铜的化学成分测量按GB/T 5121.1的方法进行。注:杂质成分可不作分析,但总和应不大于规定值。
5.2外形
尺寸和极限偏差用分度值为0.001mm的千分尺测量,厚度的测量点在距板、带边部不小于3mm处;横向平面度用标准塞片加直尺测量;侧边直线度及端面切斜用直尺加角尺测量。
5.3机械性能
5.3.1硬度试验用维氏硬度计,按GB/T 4340.1的方法进行。
5.3.2抗拉强度和延伸率试验用拉力试验计,按GB/T 228的方法进行。
5.4 外观
5.4.1外观以正常视力目测检查。
5.4.2表面粗糙度以正常视力目测检查,必要时用轮廓仪按GB/T 10610的方法测量。
5.5显微组织
显微组织分析取试样的纵截面,按GB/T 13298的方法进行。平均晶粒直径的测定按GB/T 6394的方法进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项目
板、带的检验项目见表5。
6.2组批
板、带应以批作为一个检验(验收)单位,每批应由同一形状、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状态组成。
6.3 抽样
6.3.1化学成分检验,对交收检验应在熔炼过程中每炉抽取一个试样;对复验应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个试样。
6.3.2维氏硬度、力学性能、显微组织检验,在每批产品中各取两个试样。
6.3.3外观、外形检验,每批为全部检验。
6.4合格判据
6.4.1被检样品全部项目检验合格,则该批产品检验合格。
6.4.2被检样品如有一项不合格,应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二次检验,二次检验中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6.5 检验后处置
6.5.1交收检验后对判不合格批的产品可以进行逐条(卷)检验,检验合格产品可单独编批验收。
6.5.2复验后的处置由供需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