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586.3—1992 箱包五金配件箱提把

QB/T 1586.3—1992.
4.1.2.2牢固性能:按规定方法试验,箱把不得脱落、损坏。
4.2外观要求
4.2.1电镀表面应光亮,不允许有烧焦,起泡,起皮和漏镀及明显的划伤、针孔。
4.2.2塑料件应光洁,色泽一致,不允许有气泡,裂纹及明显的收缩塌陷、飞边、划伤,分模线应均匀无明显凸起。
4.2.3外形弧线自然,无高低歪斜现象,无明显走形。
4.3电镀质量要求
4.3.1 结合强度按规定方法试验,镀层不得揭起或脱落。
4.3.2妳耐腐蚀性能按GB/T 5944评定,耐腐蚀率级别应大于5级。
5试验方法
5.1灵活度
手工摆动应符合4.1.1条的规定。
5.2耐用度
5.2.1用拉力试验机做拉力试验或做负重试验,应符合4.1.2.1条的规定。
5.2.2牢固性能试验方法:模拟使用状态,手工试验应符合4.1.2.2条的规定。
5.3电镀质量
5.3-1 结合强度按GB/T 5933中加热法试验。
5.3.2耐腐蚀按GB/T5938试验,喷雾周期18h。
5.4其他指标均在750lx 条件下进行感官测定。
6检验规则
6.1产品由生产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凡使用性能达到本标准而在外观要求中其中一条略有缺陷,应
6.3抽检数量为每批总数的2%,但不少于2件,如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验,如仍不符合本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品可经返修重新检验出厂。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包装箱上应标出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出厂日期。
7.2包装
包装分内,外包装两种。内包装应用中性软纸,产品在盒内不得松动,附有产品合格证;外包装必须牢固。
7.3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放,严禁曝晒、雨淋、受潮。
7.4贮存
应放在干燥通风的室内,不得与油、酸、碱或其他腐蚀性物品-一起存放,产品离地面、距墙壁300mm以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毛皮制革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皮革五金厂、广州皮件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翠荣、黄家龙。

QB/T 1586.3—1992 箱包五金配件箱提把

标准下载地址:

https://www.gxjzx.com/zb_users/upload/2023/11/2023112308583017007011109258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