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637—1992 日用陶瓷用石英

QB/T 1637—1992.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按GB/T 4735测定。
5.2煅烧试验在电炉中进行,1 350℃时保温30 rmin。
5.3粒度按ZB Y20 002测定。
5.4含水率按ZB Y20001测定。
5.5 外观质量用目测鉴别。
6检验规则
6.1―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单位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6.2产品按同一类别、同一等级形成批。
6.3样本的抽取
6.3.1袋装产品按表2的规定﹐从产品批中抽取样本袋,再从每个样本袋中抽取1kg样品,混合均勾,按四分法缩分至梭验项目所需的试样量。
6.3.2散装产品应按网格法或方格法抽取不少于10 kg 的样品s将样品进行粉碎后按四分法缩分至检测项目所需的试样量。
6.4产品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含水率除外),应重新抽样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批时,该批产品由供货方重新加工后方可再次提交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产品必须用袋包装,其重量误差不大于1%。
7.2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等级、粒度、重量,出厂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
7.3严格按产品种类、级别运输和贮存,防止产品污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陶瓷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湖南省陶瓷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德高,戴慕潜、刘舂阳。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部标准QB 901--1983《日用陶瓷用石英、石英砂》作废。

QB/T 1637—1992 日用陶瓷用石英

标准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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