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624—1992.
4.9空运转
机床空运转时应无异常振动和响声,操纵机构的动作应灵活可靠。
5试验方法
5.1机床的几何精度和工作精度应符合4.8条规定。
5.2用目测法检验外观,并符合4.3和4.7条要求。
5.3空运转试验
5. 3.1机床连续空运转1 h,砂带旋转机构在操作范围内的任意位置应灵活、可靠。
5.3.2连续起动、停止运动10次,保证动作的可靠性。
5.3.3按ZBJ65 015的有关规定试验机床的空运转噪声,应符合4.6.2条要求。
5.3.4按GB/T5226第13章规定检验机床的电气系统。
5.4负荷试验
5.4.1按4.8.4条规定,用标准试件进行检验。
5.4.2.工作精度检验-般在制造厂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在用户厂进行。
6检验规则
6-1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经工厂检验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准予出厂。
6-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出厂检验
a.空运转检验按4.9条规定;b.几何精度按4.8.3条规定检验;c.外观质量检验按4.7条规定。6.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按第4章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3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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