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733.4-1993 花生酱

QB/T 1733.4-19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B/T 1733.4规定了花生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QB/T 1733.4适用于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经筛选、焙炒,脱皮,分选、研磨等工序,加入或不加入辅料、稳定剂而制成的花生酱。
2引用标准
G1533花生仁
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1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允许量标准GB 7100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
QB 1733.1花生制品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3产品分类
3.1花生原酱不加入任何添加物的花生酱。
3.2稳定型花生酱加人稳定剂(也可加入辅料)的花生酱。
4技术要求
4.1原料
花生仁应符合GB 1533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5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照QB 1733.1的规定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连玉山孙曙庆赵先民。

QB/T 1733.4-1993 花生酱

标准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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