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747—1993 算盘

QB/T 1747—1993.
4.3在一架算盘中,算珠大小及珠面要求均匀平直,木质珠无疤节,无裂痕。
4.4在--架算盘中,菱珠竹杆直径Ⅰ,1不小于ymm,1不小于3mm,偏差士0.15mm。圆珠竹杆直径Ⅰ不小于邮5mm,1 、I不小于4mm,偏差士1mm。无伤痕,蛀蚀、竹节,上下不离孔。
4.5底部平稳,菱珠算盘不平度≤1.Omm,圆珠算盘不平度≤1.5mm。
4.6电镀件表面光亮,无划痕、锈迹,严紧整齐,不偏斜。
4.7电镀件应经抗蚀性试验,试验周期为4h,应达到6级。
4.8算珠流利,算盘倾斜45°,算珠应全部下落。
4.9清盘器撤动灵活v清珠到位,拨珠不回弹。
5试验方法
5.14.1表1,表2用分度值为0.05mm 的游标卡尺和分度值为1mm的钢直尺测量。
5.24.2四角垂直用万能角度尺检查,中粱与框架平行度用分度值为0.05mm 的游标卡尺测量两端内侧的尺寸,配合缝隙用0.01~1mm塞尺检查,塑料框架内凹用分度值为0.05mm 的游标卡尺测量,外观和不开胶目测。
5.34.3目测
5.44.4用分度值为0.01mm的千分卡尺测量,每架测3~5根,伤痕、竹节目测。
5.54.5将算盘放在专用平台(或玻璃板)上,用50g砝码压住翘曲的对角,再用0.1~1.0mm 塞规测量翘曲间隙。
5.64.6目测。
5.74.7按GB 5938规定方法测试和GB 5944规定进行评定。
5.84.8用角度测试仪测邀,将算盘装在角度测试仪上,缓慢摇动手柄,当指针指向45°时,目测珠子是否落下。
5.94.9清盘器性能要求,用于连续撤动和目测。
6检验规则
6.1产品检验分为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
6.2本检验采用计件法,样本单位:架。
6.3交收检验
按GB/T 2828的规定进行,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为Ⅰ ,其不合格品分类、检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AQL)值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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