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847-1993.
置上,使两只玻璃管的水位与稔查线平齐(在半周内找四点重复找正检测),在锅底出口接盘平面上(斜底外加热的煮沸锅在支座底面上)放置“框架水平仪”,其垂直度应符合4.3.2条规定。
5.3根据压力容器和常压容器元件分别按GB 150和JB 2880的规定检查锅身、锅盖和锅底的加工成形焊接质量。
5.4焊缝射线探伤按GB 3323的有关规定,其探伤检查结果应符合4.3.6条的规定。
5.5产品制造完工后,对锅内进行渗漏试验。其试验方法是在锅内盛满常温清水,保持2h不
得渗漏(此项试监允许用媒油渗漏试验代替)﹔对锅底夹套及加热器的加热装置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按4.3.8条规定,保持30min,不得渗漏。
5.6.产品整机性能试验可在用户厂安装后进行,在额定转速下进行空载试验,试验时间不少于2 h,应符合4.3.3条的要求。
5.7噪声测试
产品噪声测试方法,用精度±1.0dB声级计,其测点位置应分别在传动箱和搅拌叶片外t m处进行测试,其噪声声压级算术平均值应符合4.4条的规定。.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每台产品应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
对压力容器还必须经压力容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签证后,方可出厂。
6.1.2每台产品出厂检验项目按本标准第4.2.2,4.3,4.4和4.5条要求进行。6.2型式检验
6.2.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
c。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抽样规则
产品抽样按GB 2829的规定进行。判别水平DL=I,采用一次抽样方案。不合格质量水平RQL=40。
判定数组:合格判定数Ac =0,不合格判定数Re =: 1 .o检查周期:二年进行一次。
6.2.3型式检验的项目,按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进行检验。
6.2.4型式检验可在用户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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