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831—1993.
5.3.4冷冻系统工作稳定,温控正常,每小时启动次数不大于5次.
5.3.5雾化喷湿的相对湿度不大于85%,且不得有滴水现象。
5.3.6排气装置工作时,工位窗口的气流方向应朝向机内。
5.3.7排气装置不工作时,整机运转噪声不大于声功率级105dB(A)。
5.3.8电气系统的性能应符合GB/T 5226第13.1~13.3条的有关规定。
5.3.9整机运转应达如下规定:
a.料斗(吊篮)输送线运行平稳,无撞击声﹔
b.转动部件运转灵活、轻便、无卡滞现象﹔
c.紧固件连接可靠,无松动现象。
5.4外观质量
5.4.1外观形体应平整﹑装饰线条应棱线分明、美观、大方。
5.4.2电气布线和排气管路应排列整齐。
5.4.3 油漆色彩和谐,有光泽。
6试验方法
6.1—对5.2.1a条的检验﹑拉一直线(直径1mm 以下的钢丝>贴紧导轨侧面的某两个高点,用钢直尺测量导轨与直线间的最大距离值。
6.2对5.2.1b条的检验用塞尺检测。
6. 3对5.2.1c条的检验采用高度游标卡尺测量。
6.4对5.2.2和5.3.9条的检验
a.运转试验,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程序将机器调至工作状态,连续运行不少于2h,采用感官方法检测;
b.负荷试验﹐在料斗(吊篮)或输送线上装上与工件相当质量的物件,连续运行不少于2h(可与运转试验合做),采用感官方法检测;
c.带(帘、网)的跑偏量采用直尺测量。
6.5对5.3.1条的检验将温度计放置于烘道、热箱.雾化室和冷箱中的离进出口位置0.5m 处,在开机0.5~h后每隔10min测量一次,共测三次,取其平均值。
6.6对5.3.2条的检验﹐在同一温区同-节烘道、热箱、雾化室和冷箱中离进出口位置0.5m处及中心位置选择3个测量点v按6.5条方法检测,取其最大偏差值。
6.7对5.3.3条的检验将运行速度调至低速、中速和高速,分别运行两次以上(每次应使料斗或吊篮﹑输送带运行一圈以上),用秒表记录其通过一预定长度的运行时间,然后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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