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862-1993 发油

QB/T 1862-1993.
5.6.2计算
喷出率X(%)按下式计算:
x( %)=w'二w×100
式中:W,—---喷液前罐重,g,
w:——喷液后罐重vg;w,——空罐重,g。
5.7起喷次数
将泵式发油按动,至开始喷出液体止,计算按动次数。
5.8容量允差
5.8.1玻璃瓶、泵式发油
随机取样10瓶,称其总重量,然后再将空瓶内液体倒空,将瓶洗净烘干,称重,再将总重量减去空瓶重量,取平均值,按规定容量计算允差。
5.8.2喷雾罐装发油
随机取样10瓶,称其总重量,再取空瓶10只,称取皮重。总重量减去皮重,取平均值,按规定容量计算允差。
6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包装
符合QB/T 1685中有关规定。
7.2运输
必须轻装轻卸,按箱子箭头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7.3贮存
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通风干燥仓库内,堆放时必须距离地面20cm,内墙50cm,中间留有通道,不得倒放,切忌靠近火源或暖气,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符合本标准的运输﹑贮存条件,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依据QB/T 1685中有关条款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化妆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红星日用化学品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伟、陈烨、徐锡森。

QB/T 1862-1993 发油

标准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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