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789-2006 97%柠檬醛

QB/T 1789-2006.97% Citral.
4.6酸值:≤5.0.
4.7含醛量以柠檬醛计):97.0%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 14454.2的规定。当国家主管部门无法提供标准样品时,应由企业技术、质检部门和/或用户共同确定标样。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 11540的规定。
5.4 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 14454.4的规定0。
5.5溶解度的测定
按GBT 14457.1的规定。
5.6酸值的测定
按GB/T 14457.4 的规定。
5.7含醛串的测定
按GBT 14454.17的规定。试样用量:1g。
静置时间:15min。
相对分子质量: 152.24。
97%柠檬醛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
6检验规则
6.1 97%柠檬醛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会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酸值、含醛量为出广检验项目,而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溶解度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半年检验一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2个,全抽;3~100个抽取2个: 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许可证号及采用标准编号。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QB/T 1789-2006 97%柠檬醛

标准下载地址:

https://www.gxjzx.com/zb_users/upload/2023/11/20231123080235170069775576465.rar